眼看人群就要挡不住了,我迫不得已,从怀里掏出了枪,指着门口走廊的天花板,“砰”地开了一枪。
“去你妈的!我看谁还敢往里面闯!”接着,我把枪口指着众人说道。
本来满脸亢奋、暴戾的那些人,一看到我手里的手枪,又突然驻足了,便往后退了几步。
之前我虽然身上佩枪,但实际上我轻易还是不太敢用它,生怕擦枪走火就会突然要了人命,对于杀人这件事,我还是有所畏惧的,因此哪怕是面对从高空“飞”下来的周正续,我也只敢往他的手腕上瞄准;而自从打死段奕澄以后的我,我算是开了荤腥,倒不是说我会随时随意地滥杀无辜,但至少,我时时刻刻都有开枪把人打死的觉悟。
这帮自诩为“民主斗士”的街熘子们对夏雪平的企图完全可以算作袭警,所以如果他们敢再往前一步,下一颗子弹往他们身上招呼,我眼睛绝对都不会眨一下的。
可是,有一个人却依旧往前走着,尤其看到我开枪之后,他更亢奋了:“操!你这小子!你不是那天在市局门口想要带着咱们往里冲的那个吗?我说怎么别人都没有枪,就他妈你有枪?你他妈居然也是个市局的条子!是恶警夏雪平的手下!那天在市局门口那一出,是他妈你唱的苦肉计啊!”
人群中,这名个头不高、身材极其瘦弱、还有点佝偻后背,头上谢顶、戴着厚厚金丝眼镜的男人,指着我的鼻子叫道。
——糟了,我居然被人认出来了。
我尴尬地盯着那个男人,也认出了他来:那天在市局门口的抗议的人里面就有他,而且据悉当时给一个女警上半身扒得只剩一件胸罩的,就是他干的。
那天安慰那个被扒光的女警的时候,经侦处的廖韬给我讲过,这个男人绰号叫“陈赖棍”,是市局下属拘留所和市立监狱的常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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