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的不理解,如果我想改进,我自然会改进,不需要别人赶鸭子上架。
如果我写这些写得开心,为何要来烦我?
如果只是希望我写得规范一点,那我乾脆进入商业界,反正商界要的永远是可被消费的产品。
你若将文艺改造成可消费的、标准的商品,我还倒不如进商业界,至少钱来得稳定。
迎合大众的创作,跟你为了与工作岗位匹配作出的磨合,又有什麽区别?
其实,创作本来就不需要得到谁的认可,不是吗?
这是我思考很久的疑问。
当创作需要认可才能被承认的时候,那还是创作吗?
对我而言,创作好像是一个很私人的事。
是跟着心流摇摆的音符,是走在心流之上的故事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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